婚前各自在上海有房,婚后以家庭名义换购,算“改善”提取,额度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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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时间:2025-12-09 17:00

上海婚前各自有房婚后换购公积金提取攻略:改善型认定条件、提取额度计算方法、办理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解家庭第三套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助您精准申请提取资金。

一、是否符合改善型提取条件

您的情况不符合上海公积金改善型提取标准。

上海公积金改善型住房的官方定义是: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您的家庭婚前已各自拥有一套住房,婚后家庭名下实际拥有两套,因此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享受改善型提取政策。

二、提取额度计算方式

虽然不符合改善型提取条件,但您仍可按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一般提取政策申请。

1.额度计算规则

提取总额上限 等于账户余额与购房款的最小值

每户家庭含您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不动产权证发证当月两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之和

同时不超过新购房的总房价款

时间限制:必须在新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 5 年内提出申请,且只能提取一次

2.特殊规定

若婚前房产未提取过公积金:二套房提取需先抵扣首套未提金额

若婚前房产已提取过:则以新购房产单独计算,不受首套影响

3.具体计算公式示例

假设您和配偶情况如下:您婚前有房产 A 且未提取过公积金,配偶婚前有房产 B 且未提取过公积金,婚后新购房 C 的总房款为 500 万,您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 30 万,配偶账户余额 20 万,两人合计 50 万。

可提取额度 等于 50 万与 500 万的最小值 即 50 万元也就是账户全部余额。

若您婚前房产 A 已提取过:可提取额度 等于 50 万与 500 万的最小值 即 50 万元。

若您婚前房产 A 未提取过:可提取额度 等于 50 万减去 A 房可提取额度与 500 万的最小值 注:A 房可提取额度为当时购房款与账户余额的较小值。

三、办理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新购房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账户信息

提取顺序:主购房人先办理提取,配偶方可办理;配偶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账户余额处理:提取后账户余额应至少保留 1 元

四、总结

您的情况属于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符合上海改善型住房提取条件,只能按一般购房提取政策申请,额度为账户余额与购房款的较小值,且需在新房产证下发后 5 年内一次性提取。

注:政策如有调整,以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公告为准。建议您直接咨询上海公积金热线 12329 确认具体细节。


TAG标签: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条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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