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购买使用权房(公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 作者:小编
- 发表时间:2025-12-03 16:40
上海购买使用权房(公房)能提公积金吗?官方明确不能!公积金仅支持购买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使用权房因无所有权不符条件。但符合要求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使用权房租金、售后公房物业费等费用。

一、核心政策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有着明确规定,职工购买住房使用权时,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另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也对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做出了界定,其中包含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但并未将仅购买住房使用权的情况纳入其中。
二、无法提取公积金的关键原因
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核心前提是房屋所有权。只有职工购买具备完整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才满足公积金提取的基础条件。而购买使用权房时,购房者仅能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这就与公积金提取的核心要求不符,因此不能提取。
三、使用权房相关的公积金可提取场景
虽然购买使用权房本身不能提取公积金,但在一些与使用权房相关的特定场景下,符合条件的职工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支付使用权房租金:如果职工在上海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支付相应的租金。
2. 支付售后公房物业服务费: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来说,若需要支付售后公房也就是已购公房的物业服务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该笔费用的支付。
3.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若是公有住房承租人也就是使用权房住户,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中需要分摊自筹部分的费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四、政策总结
总的来说,购买上海使用权房即公房本身并不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核心原因是公积金政策仅支持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不过,作为使用权房承租人,若处于上述特定住房消费场景且符合相关要求,依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缓解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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